印度對我炭黑做出反傾銷終裁-橡膠國際動態
2009年12月24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澳大利亞、伊朗、馬來西亞、俄羅斯和泰國的炭黑作出反傾銷終裁。其中,由于自馬來西亞和伊朗進口的涉案產品未對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因此印度終止對上述2個國家的反傾銷調查。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的炭黑作出的反傾銷終裁結果見附表。
印度商工部對原產于中國的炭黑作出的反傾銷終裁稅率 美元/千克
序號 |
企業名稱 |
反傾銷稅率 |
1 |
寧波德泰化學有限公司 |
0.143 |
2 |
河北大光明實業集團巨無霸炭黑有限公司 |
0.089 |
3 |
河北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0.168 |
4 |
寧波市晟安化工有限公司 |
0.101 |
5 |
江西黑貓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
0.121 |
6 |
其他中國企業 |
0.423 |
本案起始于2008年11月,印度對原產于上述5國的炭黑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9年5月25日,作出反傾銷初裁。2009年12月11日,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發布了對原產于中國、澳大利亞、伊朗、馬來西亞、俄羅斯和泰國的炭黑反傾銷事實披露。
該局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也沒有給予任何一家中國企業市場經濟待遇,并采用結構價格來計算中國出口產品的正常價值,對中國企業的傾銷幅度分別認定為: 江西黑貓炭黑有限公司,25.14% ;寧波德泰化學有限公司,38.13% ;河北大光明實業集團巨無霸炭黑有限公司,38.12% ;河北龍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3.30%;寧波市晟安化工有限公司,31.48% ;其他中國企業,45.28% 。同時,反傾銷局綜合考量原材料價格、人工成本、利率、銷售費用等因素認為,進口產品對其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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